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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楚雄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党委成员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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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党委成员岗位工作职责
2017-06-12 09:49  

楚雄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党委成员岗位工作职责

2014-04-01 10:43:49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浏览:320次

楚雄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党委成员岗位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委的“班长”和本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全面主持学院党委的工作。

2、与学院行政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与学院行政负责人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分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分管教工、学生党支部,指导教工、学生党支部,充分发挥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支部做好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分管业余党校师生教育培养的组织工作。

5、组织领导本院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的重要文件;关心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6、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总支中心组学习。同党委其他成员一起负责本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党委书记领导和协调党委工作。按照党委工作计划,负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党委会和党员大会,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做好本院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党委上下勾通、内外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

8、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积极开展统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9、对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工作,对学院行政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办。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的学生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学生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2、加强本院的学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帮助、检查和督促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对辅导员的考勤、考核工作;做好班主任的管理工作。

3、不断加强学生的班风和学风建设。组织辅导员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抓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经常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学习活动,及时协调和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确立大学阶段的奋斗目标,进行分类指导;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沟通情况,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各项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5、在学工部的统筹下,分管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奖助学金评定、评优工作;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工作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协同组织开展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指导做好学生办理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工作;指导做好学生实践活动与素质拓展课程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校纪校规,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学生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本学院的工会工作。

7、联系并指导本学院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

1、了解和掌握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调整意见,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对象培训计划和发展党员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督促所属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5、收缴党费。

四、宣传委员职责

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委指示,结合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文化业务知识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按时组织好党课。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负责党刊、党报的订购、发放工作,党内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严明党内监督纪律,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6、经常向同级党委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党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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