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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管理的通知
2019-10-30 19:05  

发布单位: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9-10-29 14:26

全校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打造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争做有历史责任感的好老师、为人师表的好老师、立德树人的好老师、专业过硬的“四有四好”老师,结合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就学校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强化师德师风的学习,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教职工,做到令行禁止,防微杜渐,让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等有关文件,按照《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向司民真同志、何萍同志、鲁凤龙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楚师党办发〔2019〕12号) 学习“雁山楷模”先进事迹。

二、全校教师要认真遵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的要求,不得出现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在招生、考试、推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各学院(部门)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学校将择期深入到相关学院(部门)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管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四、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各学院(部门)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教育管理和监督所属教职工的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一案双责”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委教师工作部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室)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8日


楚雄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师党字【2018】29号).pdf (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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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楚师党字〔2019〕46号.pdf (459.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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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教职工纪律处分办法.pdf (398.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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