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电学院
 
 首页  学院概况  公告动态  教师队伍  教学工作  学术研究  实验管理  党建工作  师范认证  招生就业  下载专区  网站地图 
 
 
 

全国征兵网链接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站成立
一图看懂高校学生参军优惠政策及新变化
2015年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宣传方案
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男兵入伍流程
应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如何保留入学资格?



 
当前位置: 首页>>招生就业>>正文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4-06-02 23:35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14-05-15 23:12:01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浏览:329次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择业参照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档案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 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 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