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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关于评定2013-2014学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2014-09-28 10:44  

物电学院关于评定2013-2014学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2014-05-06 22:47:32 来源: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浏览:275次

物电学院关于评定2013-2014学年下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1月修订试行)》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3-2014学年下学期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评定、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定期困难补助金经费分配

序号

年级班级

总人数

总金额

备注

1

10物理1

52

2200

2

10物理2

49

1800

3

10电信1

51

2100

4

10电信2

46

1800

5

10应物

44

1800

6

11物理1

50

1800

7

11物理2

49

1800

8

11电信1

49

1800

9

11电信2

50

1800

10

11应物

45

1800

11

12物理1

49

1800

12

12物理2

47

1800

13

12电信1

44

1800

14

12电信2

41

1800

15

12应物

37

1800

16

13物理1班

43

1800

17

13物理2班

43

1800

18

13电信1班

50

1800

19

13电信2班

43

1800

20

13应用物理

36

1800

二、等级评定

根据学院前述办法的规定,定期困难补助金分三个等级,各等级补助金额分别为:一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00元;二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80元;三等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60元。每学期每等级学生均按其等级标准计发5个月的补助金。本学期我院在统一分配班级总补助金额的基础上将等级评定的自主权下放到各班级,不限定各班级的补助等级和相应等级人数,各班级根据本班总的补助金额自主确定本班学生的等级和各等级的相应人数,但各班级向院级申请的补助金总额不能超过分配给班级的总额。如12物理2班,其班级资助金额为1800元,其班可这样确定各等级人数:一等一人,二等一人,三等三人;或三等六人等灵活分配方式,班级实际分配金额刚好等于院上给该班分配的金额。

三、评定要求

1、本次发放的家庭贫困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对象为根据《楚雄师范学院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2013年被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提交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申请表》作为建档证明材料。

2、本次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不发放现金,由学校计财处根据团学工作部提供的名单统一转入学生个人的校园卡账户。

3、以下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

(1)2013-2014学年以来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

(2)本学期开学至今有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者;

(3)被异动学籍给予缓退试读的学生。

4、享受定期困难补助金的学生需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此表由学院留存),各班级需填写《2013-2014学年下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金评定汇总表》(各等级评定结果需分别制表,此表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于5月16日前报俞宏杏老师办公室(531)。电子邮箱:715750687@qq.com

四、定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程序

1、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困难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1月修订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并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

2、各班根据本学院所分配的名额,遵循民主推荐,集体评议的原则,在本班范围内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评定享受定期困难补助金的学生。被评定的学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定期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并在本班范围内公示。班级公示时间为3天;

3、报请学院审核、公示。学院公示时间为3天;

4、报请团学工作部审核;

5、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6、学校计财处发放补助金。

如在评定过程中有疑问,欢迎当面或电话咨询(18787887173)

物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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