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建立学生因病缺勤跟踪预警系统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精神和省、州及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统一指挥调度学院开学各项相关工作。
组长:王新春书记 何永泰院长
副组长:孙坤副院长
成员:叶青、郝艳萍、木志高、各班班主任、各班任课教师
二、跟踪目的
1.及早发现疫情,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蔓延。
2.建立学院学生因病缺勤跟踪预警系统和工作机制。
三、跟踪内容
1.学生未返校而缺勤的情况。
2.学生已返校而缺勤的情况。
3.出勤学生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情况。
四、跟踪方式
1.对未返校而缺勤的学生,学院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包干制度的要求,班主任和相关责任人主动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在学生返校前告知学生和家长相关注意事项,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学方式,协助学生同步参与学习,积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2.任课教师和学生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互相配合进行学生出勤情况核查。对已返校但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考勤管理制度,一旦发现有学生缺勤,必须进行初步的情况核实,并在上课前5分钟将缺勤学生名单及缺勤原因等书面情况放置在教室前门的收纳袋里。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各任课教师。
3.学院每节课前都要安排专人到各个教室收集任课教师的学生缺勤报告,并及时核查处理。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办公室杨梨云老师。
混合编班的课程原则上开展在线教学以尽量避免学生交叉。
4.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意加强对出勤学生的观察和询问,一旦发现出勤学生存在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或学生提出因病要求早退的情况,必须立即将该情况反馈至学院。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各任课教师。
涉及通识类、素质拓展类课程的,任课教师同样要立即将情况向本人所在学院反馈,再由其所在学院负责向学生所属学院进行通报。
5.对任课教师反馈的以上情况,学院要安排班主任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认真核实,务必要详细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及去向,督促其及时就医并做好每日的电话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直至学生痊愈。核实过程中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所致的缺勤现象,应立即报告学院并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不得私自无防护处理。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办公室杨梨云老师。
6.班主任要严密跟踪和掌握班级学生每天的学习和生活状况,认真核实和审批学生请假事宜,及时跟进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鼓励和支持学生干部严格课堂考勤,并每天汇总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认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踪登记表》,交学院审核后统一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每日因病缺勤学生情况,及时进行原因跟踪登记。一旦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异常增多或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隔离和消毒等工作。
2. 为不影响课堂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院要安排专门人员,采用合适、有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和途径(如在教室门口设置信息袋;或利用好微信群、QQ群等),专职负责学生缺勤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向责任教师反馈,确保学生缺勤信息能得到迅速、快捷的传递。
3.学院要鼓励和支持班级学生干部积极反映学生无故缺勤以及身体异常情况。
4.在学生病情处置期间,学院要对学生各方面予以关心,积极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5.经医院确诊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病情痊愈后,需持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痊愈证明到学校卫生所复核确认登记,由学校卫生所开具复课证明后方可回校工作。
6.对暂时不能返校的留学生,学院要积极做好他们的线上教学、网上论文答辩或延长毕业期限等工作,根据学生意愿协助办理延长期限或休学等相关手续,妥善回应学生合理关切,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附件:1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踪登记表
2楚雄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缺勤跟踪流程图
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追踪登记表
学院: 专业: 班级: 登记日期: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寝室 |
联系 电话 |
缺勤天数 |
主要症状 |
发病日期 |
就诊日期 |
就诊医院 |
就医情况 |
诊断病名 |
处理意见 |
备 注 |
门诊 |
住院 |
回家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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