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纪委办(巡察办、监察室)
发布时间: 2020-04-03 15:11
全校通知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防“四凤”反弹,推动全校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
节俭的祭扫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红线”,明确“九个严禁”要求
1.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祭祀扫墓一律不得使用公车;
2.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3.严禁野外用火,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购买祭祀用品;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人员或用公款相互宴请;
6.严禁借扫墓祭祀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7.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8.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9.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祀。
二、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尚
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移风易俗的践行者,文明祭祀的执行者,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殡葬改革、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移风易俗、节俭治丧、廉洁过节新风尚,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教职工革除祭祀陋习,着力营造文明、绿色、环保、安全祭扫的氛围。
三、强化教育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校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护林防火、安全生产等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明确廉洁过节、文明祭祀、疫情防控、护林防火等工作要求,抓牢抓实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早打招呼早提醒,筑牢思想堤坝。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的同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学院、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带班制度,扎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对紧急情况、重大问题线索、重要與情等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妥善应对。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纪委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整合监督检查力量,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学院、部门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联系电话:3133071、13987849251
联系邮箱:dwjw@cxtc.edu.cn
中共楚雄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