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考评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楚师字[2011]155号)的规定、《楚雄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各学院自评、招生办公室初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现将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到11月21日:
先进集体一等奖:经济与管理学院
先进集体二等奖:地理科学与旅游管理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先进集体三等奖: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