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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的通告
2014-05-14 00:00  

为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办学发展事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定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14:30。

二、会议地点:楚雄师范学院花果山校区第一学术报告厅。

三、听证内容

我校现行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是学校于2004年9月,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收费【2001】79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下调后确定的,收费标准为:四人间公寓1000元/人·学年,六人间公寓670元/人·学年,并未达到省规定的收费标准。近十年来,由于水电价格大幅提高,用工成本及物业管理维修费用成倍增加,现行的收费标准难于维持正常支出,拟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四人间公寓1200元/人·学年,六人间公寓800元/人·学年。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各学院推荐学生代表4人,其中,男、女各2人,要求来自不同年级,于2014年5月13日以前将名单报送团学工作部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杨占平老师处(发送至邮箱:ssgl@cxtc.edu.cn,报送信息为:学院、学生姓名、性别、年级)。

2、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劳卫部、维权部、宣传部负责人6人。

3、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13人、教师代表3人、班主任代表13人、专职辅导员13人、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人。

4、学校教师中的州市人大代表3人、各民主党派代表3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20人,由学生会、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在公寓住宿学生中确定。

五、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学校将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广大师生也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发表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14年5月8日——5月13日。

联系人及方式:

(1)团学工作部:0878-3120001、xzxsc@cxtc.edu.cn,联系人:李老师

(2)监审处:0878-3133071、dwjw@cxtc.edu.cn,联系人:覃老师

(3)计财处:0878-3100797、xzjcc@cxtc.edu.cn,联系人:胡老师

(4)后保处:0878-3120462、hqbzc@cxtc.edu.cn,联系人:余老师

特此通告

楚雄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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