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7年(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的焊接技术和数控技术岗位不限毕业年限,广南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岗位放宽到2015年以来)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本次招聘人数共65人。具体岗位请登录文山人社网、广南政务网查看《2017年广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可以适当放宽专业限制,但必须符合一级目录要求)。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户籍不限。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2017年7月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资格和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5.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小组到相关普通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现场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用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招聘时限及报名办法
1.招聘时限。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研究生不受招聘时限限制)。
2.具体招聘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详情可电话咨询用人主管部门。
3.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会前可通过传真或者电话报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招聘小组到省内外各普通高等院校参加各类人才供需洽谈会,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广南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和广南县特殊教育学校只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和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从各岗位考试合格成绩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被确定为拟聘人选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资格审核和体检
资格审核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文山人社网和广南政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1.资格审核。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按照相关政策解除就业协议书。
3.递补。因体检、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资格审核、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文山人社网、广南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按照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政策解除就业协议书。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保密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接收社会监督。
(二)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广南县纪委监察局:0876-5156043
咨询电话: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教育局:0876-5154906